3月13日,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金湖供电分公司黎城供电所台区经理何志军打电话给客户邹女士催收本月电费时,在县城亚星大厦门面房用电的邹女士说出了电费迟迟未缴的理由。
据用户反映:户号2100224325、户名茂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门面房从2018年2月份开始承租给邹女士经营厨卫门市,到2019年10月份电费正常都是320元左右,况且是两个月才抄收一次电费,自从去年11月份门市用电改为每月抄表收费时,每月电费都在300-600元左右,其实日常用电较以前并没有变化,且发现用电越多,电表误差越大,恳请你们现场校表,如果没有问题,电费立即结清。
何师傅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向供电所营销员黄少兵作了汇报:“客户的事无大小,必须马上到现场进行校表”。慎重对待此事,他又叫上核算员带上单相校表仪三人一同到达现场,联系客户到现场亲眼所见校表过程,经过20多分钟的检测,结果显示此表误差89.92%。
事后,该所按照退补电量计算公式退给用电客户共1608kwh的电量,使用户免受1000余元的电费损失。此举得到了周边广大用电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