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科财函〔2019〕616号
北京市、安徽省、黑龙江省、广东省、浙江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
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科普基地建设,总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科普基地建设工作衔接,现将“质检科普基地”统一更名为“市场监管科普基地”。
请你单位尽快完成本单位主管的“质检科普基地”更名工作,并根据《办法》相关要求建设好科普基地,切实发挥市场监管系统科普基地的作用。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内容推荐
更多>2019-06-18
2019-05-24
2019-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