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化学科学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结束 (2004-04-07)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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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科技部委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了2004年化学科学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工作。评估从2004年3月4日至3月20日进行。参加评估的实验室共有3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2个,部门重点实验室8个。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将参加评估的30个实验室划分为有机、无机、物化、高分子和化工5个组,每组由6个实验室组成。根据分组情况和回避原则,专家也分成6个组,每组由10名专家(包括1名管理专家)组成,共有来自33个单位的50名专家参加了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学术报告、质疑答辩、现场考察、个别访谈和认真充分的讨论,形成初步评估意见。第二阶段,各小组专家代表集中介绍本组的评估情况并进行充分的交流、讨论,初步确定参加复评的实验室名单。
今年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开始实施,因此评估细则也相应作了调整。从鼓励科技创新、引导实验室出重大成果、培育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宗旨出发,本次评估取消了定量评估,突出对实验室研究水平和贡献的评价;简化了评价指标体系;不再简单区分实验室类型,只对实验室的工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并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现场接待由被评估实验室和依托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负责,减轻了实验室的负担。本次评估继续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评估原则,充分依靠专家、发挥专家的作用。
实验室和评估专家认为新的评估规则的实施,既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又有较强的前瞻性。专家们认为:1)评估对实验室的建设和出标志性成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2)新的评估体系有很强的导向性,给实验室的发展有更大的空间,有利于实验室取得创新性工作。实验室也反映新评估规则的实施更科学,更能反映实验室的真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