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监督管理,打击能效虚标,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市局组织各辖区开展能效标识计量专项随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双随机”监管业务培训,部署抽查任务。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浙市监信〔2019〕10号)要求,市局高度重视本次能效标识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组织“双随机”监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中抽查的组织实施以及工作中需要把握和注意的几点问题,要求各县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组织开展本次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检查要求。全市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在能效标识企业库中对24家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抽查比例15%以上,重点检查用能产品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标识,使用的能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是否办理能效标识备案。全市共检查家电300余台,查处生产企业2家,销售单位1家。检查发现文成县一百超市、佳佳乐超市有限公司在售的2台电磁感应加热式电饭煲和1台电磁炉未粘贴能效标识;浙江沪新防爆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防爆电机,其产品上贴的能效标识不在备案范围内。对于发现问题的单位、企业,已对其依法进行查处,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指导。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能效标识相关知识,并在检查过程中向生产厂家介绍《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企业能效标识法制意识,进一步推动落实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家用电器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主体责任。不断扩大能效标识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大众节能意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节能产品,引导相关生产企业不断增强计量意识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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