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7〕171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等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推动完成“双控”目标任务,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要联合编制本地区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牵头部门、承担单位、进度安排等,于2017年年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质检总局(计量司)。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010-68505844(环资司)
010-68585777转6033(国家节能中心)
010-68558412(国家信息中心)
质检总局:010-82261841(计量司)
010-64274308(华体会体育中国首页 科学研究院)
附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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