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公路11月起计重收费
目前,辽宁省内13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正在进行计重收费设备的安装,9月15日前将完成全部安装工作。预计11月起,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的货车实行计重收费。
根据辽宁省政府的批复,辽宁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法制办、纠风办、质监局联合下发了《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11月上旬开始,全省将按照“标准车型、标准装载、标准收费;标准车型、超额装载、超额收费”的原则对货车进行计重收费。
《方案》明确规定,对5吨以上的车辆,按照车货总质量线性递减费率实行优惠;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继续予以适当优惠;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推荐车型和多轴大型车辆予以适当优惠;鼓励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继续对装载符合国际海运标准的集装箱车辆予以适当优惠。
四川地方干线收费公路年内计重收费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获悉,继联网高速公路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车计重收费后,四川地方公路也将与高速公路平行,在重要的经济干线收费公路上实施货车计重收费。
来自四川省交通厅的统计数据显示,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以来,运行情况良好,货车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尤其是超限车辆降幅达95%,超载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下降至实施计重收费前的70%至80%,路产赔偿案件降至计重收费前的60%左右。
四川交通部门决定年内将在重要的经济干线收费公路上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目前,各市、州交通等有关部门正按四川省政府《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抓紧制定实行货车计重收费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地方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平稳顺利推行。
据了解,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对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进行了测算,提出了试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试行标准低于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公路一级路基本费率为0.05元/吨?公里,二级路为0.04元/吨?公里,而目前联网高速公路的基本费率为0.075元/吨?公里。
河北14条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8月16日零时,河北省14条(段)高速公路开始实施计重收费。15日23时15分起,记者分别随河北省交通厅项目办、道路开发中心负责人到多个收费站口,目击收费模式过渡过程。截至16日记者发稿时,各条(段)高速公路收费站总体运行比较平稳,没有因收费模式的改变而发生堵车现象。
此次实施计重收费的高速公路包括京石、石安、保津、石太、青银、邢临、邯长、石黄、沧黄、衡德、京张、丹拉、宣大、张石高速公路。15日23时45分,在青银高速公路栾城收费站,记者看到现场专门设置了计重收费宣传亭,准备的宣传材料详细介绍了计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路政、交警也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16日零时,一辆山东牌照的三轴货车在青银高速公路栾城收费站下道,司机按计重仪器上标注缴了35元,“原来需要缴95元,这下比过去少了60元。”司机告诉记者。此后陆续通过的几辆货车即使有个别超载也都在30%以内,所见几位司机都表示,之前已经获悉河北省计重收费实施时间及计费标准。
“大部分司机对计重收费的有关政策已经熟悉并有了准备,一些重车选择在零时之前提前下道,然后再上道,以减少计重收费的里程,而一些空车,则选择零时以后再下道,以减少缴费。”石太高速公路石青收费站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15日夜,河北省交通部门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各主要路段、站口值守,做好计重收费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顺利过渡。因河北周边省份如河南、山东等省都已实施计重收费,此前,河北又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及为期一个月的预警运行,广大司机都已有了心理准备。
西安: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将启动强化计重收费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8月10日上午8时起,全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将启动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超载部分最高按6倍收取通行费。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省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化超限车辆计重收费,调整以前的计重收费标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从8月10日8:00起,凡载货机动车辆的车货总重超过我省计重收费规定的公路承载能力标准,但未超过国家规定的超限认定标准时,仍继续执行现行计重收费计算方法。载货机动车辆的车货总重超过国家规定的超限认定标准时,超限认定标准内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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