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事局网站报道,北京市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工作2006年11月份开始。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华体会hth综合 制度暂行规定〉、〈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人函〔2006〕543号)精神,北京市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北京市属单位一级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审查、推荐工作。
北京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成立二级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申报者条件应符合国人部发〔2006〕40号文和质检办人函〔2006〕543号文件有关规定。(具体条件可以参阅“关于华体会hth综合 制度有关问题解答”一文)。
申报时间:
1、一级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时间为2006年11月23、24日。
2、二级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时间为2006年12月13至15日。
申报材料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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