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建设部门的规定,今年新竣工的住房必须安装供热计量表,新竣工建筑一律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但是,记者从哈尔滨建设和供热部门了解到,目前经过验收的安计量表的53万平方米住宅都没有实行计量收费,还是按照房屋面积收取热费,也就是说有大约1万块计量表成了摆设。
现状:计量表成摆设
记者在香坊区进乡街的阳光绿景小区看到,每家进户的供热管线上都安装了计量表。“我们买房的时候知道有计量表,以为入户后能按照使用的热量收费,但是办理入户的时候开发商还是按照每平方米40.35元的标准收取热费。”该小区一位市民说,这些表的成本计入了建设成本,但是最后成了摆设。记者走访了多个新进户的小区发现了同样的情况。负责松北区供热的捷能热力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松北区新进户的楼房几乎都安装了计量表,但是因为没有配套的收费政策,目前还是按照面积收取热费。
哈尔滨市供热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哈尔滨市已经有53万平方米住宅安装了供热计量表,其中不包含哈尔滨超然物业公司负责远大都市绿洲等3个小区。据有关人员估算,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内大约有1万多套住房,也就是说今冬将有大约1万块计量表成摆设。
政策:少退多不补
记者从哈尔滨市建设部门了解到,根据今年上半年我省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日开始,我省新竣工建筑及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对此,哈市建委部门在对新房进行热计量设施验收时,如果没有安装计量设施将不予验收。从已经验收的房屋来看,多数新房都按规定安装了热计量设施,至于是否按计量表收费则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而是由供热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
哈尔滨市供热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安装计量设施的楼房必须计量收费。但是记者采访了多家供热企业负责人,均对目前的计量热价存在异议。根据哈尔滨出台的分户计量的热用户缴费方式,热用户按使用面积预交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与热用户进行结算。计量热费超出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按照使用面积收费;计量热费低于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节余部分退还热用户。这种“少退多不补”的热费政策遭到供热企业的抵触,实行这个政策就意味着供热企业少收入,因此绝大多数安装计量表的供热企业还是按照面积收费。部分供热企业建议,计量热费的理想方式应该是“用多少热交多少钱”。
专家:政策滞后让表成摆设太不该
记者了解到,市场上销售的热计量表一般在六七百元一块,便宜的也要四五百元一块。一供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供热计量表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8年,而且这些表即使不按热量收费,热水也对表有损耗,等于缩短了使用寿命。
据业内人士介绍,哈尔滨近几年对大多数既有建筑进行了分户改造,新建筑也要求安装计量表,哈尔滨已经基本具备了热计量的基础设施,而且热计量技术也比较成熟,天津、北京、济南等城市部分供热区域已经实现了热计量收费,问题主要出在计量供热价格政策的制定上。
“安装计量表是供热计量的前提,但是政策滞后导致大量的计量表成摆设。”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高级工程师刘茂东建议哈尔滨市及时出台符合供热市场的计量热价,否则这些安装了却不使用的热表将成一块废铁,浪费城市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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