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艰巨。针对“十二五”更大规模、更长时期节能改造的财政政策、融资模式尚未确定,改造工作有可能出现中断。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汇报材料显示,国务院明确的“十一五”期间完成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基本仍是依靠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推动,供热企业、居民、能源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尚未建立。同时,供热计量改革已进行多年,但体制机制障碍仍然没有突破,改革进度滞后,导致节能改造收益难以充分体现。
据了解,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开局良好。截至2010年7月底,北方15省市已经完成节能改造面积共计1.2亿平方米。2007年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17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42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9亿元,受益居民投入12亿元,企业及其他社会资金投入60亿元。据统计,已完成节能改造的1.2亿平方米建筑可形成年节约12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减排二氧化碳320万吨、二氧化硫2.4万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方城市冬季煤烟型污染,并延长建筑使用寿命20年以上,有效减少大拆大建。
栏目导航
内容推荐
更多>2021-07-15
2020-02-14
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