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实施。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举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居民垃圾收费暂不调整,而年内,要求社会单位、餐馆、写字楼等非居民单位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并对全市非居民垃圾将餐厨垃圾与普通垃圾分开实施计量收费,由原来统一收取每吨25元,变更为餐厨垃圾每吨25元,其他垃圾每吨90元,三年内垃圾处理费最多能增加近7倍。另外,居民的垃圾收费办法也将随后出台,但今年不做调整。
昨天,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全市已经完成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调整方案,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根据全市价格形势和工作安排,适时对外公布出台。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调价收入将全部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年内,全市将进行垃圾计量收费,先从非居民垃圾计量收费进行调整,逐步推广到居民小区。但是今年居民垃圾收费不做调整,还是按照目前标准,居民家庭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年66元/户。
采访中,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十二五”期间,本市将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契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控制垃圾产生总量。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每年降低1至2个百分点,2012年下降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50%左右;2015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率达到55%,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为40:30:30。
处理
涉“地沟油”可追究刑责
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将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据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本市将采取行政、经济、科技、法律等综合手段,全面推进餐厨垃圾源头规范收集和资源化处理,继续深化和完善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统一收运、定点处置工作。全市将率先在党政机关、学校、部队、星级宾馆饭店、大型餐饮企业以及餐饮街等重点范围内开展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要求每日就餐人员规模10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部队、国有企业等单位和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并具备条件的大型餐饮企业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并采取一定经济鼓励支持,就地处理设备建设和日常运行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
管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本市将首先实施排放登记制度,规范排放行为,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源头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范畴;其次,明确收运企业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规范收运合同,区县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确定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运处理企业;另外,逐步通过IC卡、GPS、称重计量等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餐厨废弃油脂从产生、排放、收集、运输、处理到利用全过程可追溯;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将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收集、运输、加工处理、销售餐厨废弃油脂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行为。下月起,全市将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源头管理,并将源头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范畴。对于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依法查处违反规定倾倒餐厨垃圾,未按要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储存设施及运输餐厨垃圾中遗撒等违法行为。
3月1日将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若不单独收集餐厨垃圾或不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将被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另外,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除将被查处外,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
2004年到2008年本市生活垃圾 产生量平均每年以8%速度增长
北京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十余年来一直未作调整。据市政市容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1999年,本市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居民收费标准合计每年66元/户,非居民收费标准25元/吨,此后一直未调整,而其存在三大问题:首先,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不完善,专业化水平低,影响末端处理和减量效果。2004年至2008年,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每年以8%的速度增长,近几年虽略有下降,但仍大大高于本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对城市环境构成严峻挑战。其次,现行生活垃圾收费水平偏低、标准单一,按量收费未得到真正落实,未体现“污染者付费”以及“多污染多付费、少污染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不利于提高公众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和市民采取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行为。最后,生活垃圾作业过程监管难度大,非法收运餐厨垃圾以及乱倒乱卸垃圾的问题突出。
标准
混合垃圾多付费 分类垃圾少付费
3月1日将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决了本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原则、责任和基本管理制度问题。记者了解到,条例明确了收费目的。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全社会树立“污染者付费”理念,增强企业和市民的环保责任意识,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鼓励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引导企业和市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明确了收费原则和收费方式。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收费调整机制。同时,明确了缴费主体和责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介绍,关于垃圾收费,市政市容委已经完成了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调整方案。2011年,市政市容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已经制定完成了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根据全市价格形势和工作安排,适时对外公布出台。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调价收入全部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今后随着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细化,相应制定各类生活垃圾的收费标准。同时,本市还将加强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研究。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南京、武汉、长沙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将进一步提出全国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意见。市政市容委将在总结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调整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研究完善本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另外,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的研究和出台。根据《条例》规定,建筑垃圾属于生活垃圾的管理范畴,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的工作意见》的要求,为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理的规范管理,市政市容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已经启动了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的起草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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