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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眉山市政协常委夏绩恩建议移动电话收费应按秒计费

发布时间:2012-03-15 作者: 来源: 浏览:321280

      移动通信的电话收费到底如何计量,一直是社会关注和争议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眉山市政协常委、农工党眉山市总支主委夏绩恩说,近年来,移动电话通话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的霸王模式,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质疑。他建议取消现行不合理的收费计量模式,采用按秒收费或者约定俗成的“四舍五入”原则计费。

      据夏绩恩调查分析,理论上讲假设有59人分别在目前移动通信计费模式下分别实际通话1秒、2秒、3秒……59秒就相应被多计费59秒、58秒、57秒……1秒,总计起来59人实际通话1770秒则被实际计费3540秒、多计费部分占实际通话时长的50%,也就是说移动通信营运商在为消费者只实际提供了1770秒电信服务的情况下则可以强势地多收取了50%的移动电话通信服务费用。

      通过实际随机抽查某人不同年段的两个月内移动通话分别为381次和634次、通话实际时长分别为737分钟和1188分钟,两段通话中分别有1次和3次为整分钟通话时长完毕未见多计费外,其他380次和631次通话均有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情况,最多一次被多计费59秒、最少一次被多计费1秒;实际分别被多计费180分钟和350分钟、平均每通话一次分别被多计费28.42秒和33.38秒;两个月多计费部分分别占实际通话时长的24.42%和29.42%;也就是说移动通信营运商在为消费者只实际提供了737分钟和1188分钟电信服务的情况下确可以根据自己的计费模式强势地多收取24.42%和29.42%的电信服务费用。

      夏绩恩还算了一笔账:中国三大移动电话营运商2010年年报显示共实现营业收入为8763.64亿元、其中实现移动通信收入4638.82亿元。若按照每通话时长至少被多计费24.42%计算,2010年三大营运商以“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计费模式”多计费并且相应增加了移动通信收入1132.8亿元,2010年全国移动用户有8.63亿,平均每个移动通信用户每年被不合理的计费模式多计收通信服务费用131.26元。

      夏绩恩建议,尽快实施合理、公平和诚信的按秒计费或“四舍五入”计费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实行全新的以按秒计费的模式;完善按分计费的模式引入“四舍五入”计费交易法则(不足30秒不计费,超过30秒按一分钟计费),使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亦使经营者诚实服务、摒弃不合理、不诚信和不道德的垄断经营模式。他还建议,尽快取消目前不合理的按分钟计费模式或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与处罚。同时尽快实施电信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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