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国标中增加的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江苏省计量院积极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新建臭氧检测仪校准装置,用于对臭氧检测仪开展校准,全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控提供技术支撑。
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和广谱高效杀菌剂,具有独特的腥臭味。当臭氧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强烈刺激呼吸道,造成肺功能改变,引起气道反应和气道炎症增加、哮喘加重等。按照新修订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6年1月1日起,新国标将在全国实施。
臭氧检测仪被广泛用于臭氧浓度监测,其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直接关系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江苏省内目前在用的臭氧检测仪约有500台件。国内目前尚未建立臭氧检测仪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江苏省计量院在购置零空气发生器和紫外光度法O3校准仪器〔范围(0~1000)×10-9(2.0mg/m3)〕的基础上建立了臭氧检测仪校准装置,校准原理为使用紫外光度法O3校准仪器发生一定浓度的臭氧,与被检的臭氧检测仪相连接,读取被检仪器的示值,与紫外光度法O3校准仪器的标准值进行比对。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计量院正在加快编制臭氧检测仪的校准规范,预计6月前将可正式对外开展校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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