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计量环境,促进和谐城乡建设,荆州市质监局日前决定,4月至5月在全市集贸和农资市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中,各经营业主须做到:自觉遵守《计量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计量法律法规对贸易计量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和带头遵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对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管理;配备和使用符合所销售商品贸易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检定,不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商品量及价格/计量单位标注真实;如有商品计量短缺行为,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以所售商品货值先行赔付。
据介绍,此次创建活动的目的是于2012年底在集贸和农资市场初步建立起经营者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为基本框架的诚信计量体系,使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引导并培育一批省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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