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对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作出罚没款1007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作出共计罚没款20225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宁波首例对计量校准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也是我市对校准机构开出的首张罚单。
2021年1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储直属库宁波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检化验室办公桌发现由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PS21115180001的校准证书,该证书系对型号为MB25的奥豪斯水分测定仪的校准。经执法人员仔细询问公司工作人员,结合前期检查记录,调查发现上述编号的校准证书系伪造。该校准证书系由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由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实际校准的情况下出具的虚假报告。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市场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我局根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该计量校准中介机构作出罚没款1007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浙江省计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共计罚没款20225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的查处,有效打击了目前计量校准市场出现的一些诸如“花钱买报告”“不送样校准”“超范围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违法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检验检测中介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以规范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