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1.计量标准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高、次级)、部门计量标准(最高、次级)、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标准(最高、次级)、计量授权部门的计量标准。不是所有的计量标准都要纳入计量标准的考核范围中。按照《计量法》的规定,只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高、次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以及授权机构的计量标准纳入考核的范围,属于行政许可。而对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次级计量标准则不纳入考核,但是次级计量标准要按照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自主管理。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必须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建立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不一定都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也不是某个单位建立了计量标准,就可以对外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高)要由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次级由本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考核合格以后申请办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由本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放,不由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放。
3.最高计量标准的建立,如何确定是否最高,要根据其计量学特性是否在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当中的位置来进行判定。计量主标准器不是由本单位、本地区溯源的,是最高计量标准,报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另外有个别综合量,虽然主标准器和配套设备是由本单位和本地区溯源,但这个综合量在本地区是最高,那么这个标准还是最高计量标准。比如流量值,由质量和时间组合得来,虽然质量和时间都是自己溯源,但是这个流量值在本地区没有更高的,就要将它作为最高计量标准进行考核。
4.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建立的计量标准装置,可以开展检定和校准工作。依据计量校准规范建立的计量校准装置,开展校准工作。计量标准装置(检定、校准)必须全要素满足相应要求。不能因为只满足检定规程的部分要求,去建立某校准装置。依据行业检定规程,建立该行业计量标准。简化考核项目只针对检定项目,如果计量标准开展的检定项目列入了简化考核目录,但是该标准同步开展校准工作,就不能简化考核内容。
二、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是测量过程中由仪器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如果加修正值使用,仪器的不确定度就是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从检校证书上获得。不同的校准机构的方式和水平不一致,导致仪器的不确定度不一样,所以同一台仪器送到不同的校准机构,给出的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不一样。如果不加修正值使用,依据最大允许误差,按照误差的分布导出,最后得到仪器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的配置
主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必须齐全,包括一些连接的夹头、开关等,电子仪器相应的软件和数据处理器都必须达到要求。考核(复查)申请书中只需要列出主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考核证书同样如此,但是次要的配套设备必须在履历书中全部罗列出来。没有列入的主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不能非法使用。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需要合理配置,不要求高配,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成本。
四、溯源性
溯源要定点、定周期。计量标准器的量值要溯源到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主标准器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在《计量法》中,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强制管理的,主标准器属于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主标准器要定点溯源,不可随意变更。配套设备只要求经过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即可。
1.检定溯源
主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当有检定规程时必须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检定,不能随意校准。当没有检定规程时才能进行校准。次要配套设备自主管理。检定必须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确定时限。
2.校准溯源
定期校准,并且对校准的结果进行确认,以保证校准结果能够满足要求。校准周期参照校准规范,校准规范没有确定复校间隔的,根据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来确定复校间隔。复校间隔确定的原则:一是仪器本身的性能、工作原理、结构、材质;二看设备计量性能是否稳定;三是计量标准器使用环境好坏、使用频次。根据这些来确定相应溯源周期的最大允许时间。
3.比对溯源
比对溯源是一种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殊的仪器,不能采取检定和校准方法进行溯源时,采用定期比对的方法。比对的方式和要求与能力验证的方式和要求一致,比对结果通常用比对判据归一化偏差En值进行评价,为各实验室比对结果与参考值的差值与该差值的不确定度之比:
式中:Yji——第j个实验室在第i个测量点上的测量结果;Yri——比对实验室第i个测量点的参考值;k——覆盖因子,一般情况k=2;ui——第i个测量点上Yji-Yri的标准不确定度; 丨En丨≤1,比对结果满意;丨En丨>1,比对结果不满意,应分析原因。
比对必须在检定和校准无法实施的情况下进行。比对溯源只针对个别参数,国家量值体系没能形成或国内同类只有极少数仪器时,才可以采用比对溯源。比对也应当定期进行,以保证计量标准量值持续一致。
4.标准物质的溯源
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标准物质,并在有效期内。如果要对标准物质进行稀释,只要主体标准物质符合要求,稀释按照规定的方法、要求来做,就符合溯源性要求。
5.到国外溯源
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管理的范畴,一旦量值失准,影响较大,所以到国外溯源受到严格控制。只有当国家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同意后,才可以送到其他国家去溯源。
6.溯源结果的使用
经过溯源以后所获得的修正因子或系数和修正值还有溯源备份要及时更新。
五、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JJF1033-2016列出了5种方法,但是这5种方法要根据列出的顺序按照优先原则最先采用核查标准,当前面的方法无法实施,按顺序依次后推。稳定性考核选择关键点的原则为:最大值、最小值、中间值、变化点。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六、人员
建标单位每一项计量标准必须配备至少2名具有检定和校准能力的人员,以保证检定和校准结果的实施。国家取消计量检定员证后,对于法定机构和授权机构的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6〕1183号 )的要求进行:
1.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原《计量检定员证》仍然有效。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如需新增计量检定人员,或原有计量检定人员增加新项目,应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开展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测试等工作。
3.企业、事业单位依法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无需提供计量检定人员证件。
七、建标技术报告
建标负责人在建标填写建标技术报告时,当计量标准装置发生变化时,应修订建标技术报告,注明第1次和本次修订的日期。计量标准的名称、负责人、建标单位必须与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致。要简要介绍建标的目的和意义,分析其社会效益以及开展量值传递的对象和范围,用文字、框图来叙述整个计量标准的组成、量值传递的方法,以及根据检定规程和检定系统表的要求来描述工作原理和形成。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测量不确定度必须填写,像分辨力、分度值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指标则根据情况填写,多参数分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