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企业节能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推动《计量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及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贯彻落实,山东省质监局、省节能办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此次创建活动将按照《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细则》进行,省局负责的重点用能企业将由省局与省节能办负责审查,其他重点用能企业由各市质监局、节能办负责组织和审查。
为确保此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山东省质监局、省节能办要求各市质监局、节能办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当地重点用能企业踊跃争创“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形成“积极参与、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积极发挥“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和当地节能办对参与“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的突出做法、取得的重要成效。通过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有效带动广大用能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和数据管理,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升各界对能源计量和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山东省能源计量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