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总局《关于追加〈病原微生物核酸标准物质研制技术规范〉等29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立项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21〕2062号),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工频电流比例基准自校准方法》和《工频电流比例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经过前期研究、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发送至:15002752958@139.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43号,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高压计量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430074,027-59258323。
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高压计量分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