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鲁质监量便字(2018)280号
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山东计量测试学会:
根据《华体会hth综合 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64号公告),为持续推进全省计量工作、确保有关人员及时注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我省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对象
已取得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证书,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始注册材料
(一)《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请注册的计量专业项目,应符合《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附件2)。
(二)华体会hth综合 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印有“编号”和“照片”的两页)。
(三)《计量检定员证》复印件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事业编制人员如无合同,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
(五)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审批表电子照片同版,用于注册证)。
(七)一级华体会hth综合 注册还需提供聘用单位与注册专业项目所对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计量授权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但开展相关计量工作的,可提供《申请注册人员从事计量专业项目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三、工作要求
(一)分工负责。各市局负责接收并审核辖区内的一级、二级华体会hth综合 注册申请。省局委托山东计量测试学会承担对各地上报注册申请材料的审核及二级华体会hth综合 注册具体工作。
(二)严格把关。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华体会hth综合 注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华体会hth综合 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把好申请材料审核关,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
(三)及时上报。各市局要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工作并上报注册材料。请各市局汇总辖区内注册材料并填报《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汇总表(一级、二级)》,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山东计量测试学会,联系人:王晶,电话:0531-81695717,邮箱:wangjing26~12365.sd.cn,地址: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
(四)其他。《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汇总表》等申请所需材料,见附件。
开展华体会hth综合 初始注册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局计量处联系。联系人:王学芹 刘栋;联系电话:0531-89012093,89012096。
附件5:华体会hth综合 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docx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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