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鬼”电流互感器 事发被捉悔不当初 (2004-07-1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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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江苏兴化市供电公司营销人员在兴化戴南某不锈钢制品厂当场查获一窃电者。 当日下午5时,3名营销人员在该厂配电间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只“800:5”的电流互感器到表计的A、B两项一次侧的电压线被拆除,造成少计电量约2/3。营销人员立即保护现场并摄像取证。在事实面前,业主朱某只好当场在“窃电处罚通知书”上签了字。根据《供用电条例》,依法向朱某追缴电费和违约金计36万元。朱某悔恨地说:“我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