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电力局强行推销伪劣电表 (2004-08-12)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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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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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都是汉寿县西竺山乡集镇二排开发区的新迁居民。在我们的用电上,当地电力部门除向每户收取800元的“入户费”外,还强制推销由他们统购的三相表,再按户收取300元的安装费,电表烧毁了,又再按户收取220元至260元不等的费用,才给安装一块电表,并且电表一定要由他们提供。 今年的3至5月,已有7户居民家发生了烧毁电表的事故,尤其是发生在一方姓居民家烧毁电表的事故最为严重,烧的时间长达半小时,电表箱都烧焦了。这么多电表被烧,我们都认为与电力部门统购的电表质量有关。为此,我们在两个月前就联名投诉到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请求查处并赔偿我们的损失。该分局的同志受理我们的投诉后,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取证,证明我们反映的问题是属实的。但电力部门却推卸责任,拒不认账,并给工商局停电来要挟,阻挠该分局替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致使我们这些烧毁了电表的用户至今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以前多收的费用更是没有退还,尤其是使我们用电户没有一点安全感。汉寿县西竺山乡集镇7户居民 记者回复: 7月21日,记者就此问题电话采访了汉寿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的杨局长。他告诉记者,在接受汉寿县西竺山乡集镇烧表居民举报后,他们派出工作人员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证实在当地确实存在电力部门向用户强制推销电表的现象,同时,他们还在电力部门的仓库中查处了一批伪劣电表,现在正着手追查伪劣电表的来源。在执法过程中,汉寿县电力部门确实对他们进行了停止供电,但经过协商,电力部门马上恢复了供电。杨局长承诺他们将秉公执法,尽快还这些居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