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长给眼镜店做广告 可能受到开除公职处罚 (2004-09-21)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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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报道,重庆潼南县质监局副局长王某在电视里给眼镜店打广告。有关人士称,如果王某确系以职务行为承接商业广告以谋取私利,将有可能受到开除公职的最严厉处罚。 日前,潼南电视台播出了一则广告??就在潼南精益眼镜18店的这则广告中有一段话:“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我们选择了精益眼镜、千叶眼镜到潼南中学宣传、咨询。 为什么要选择精益眼镜店参加‘阳光工程进校园活动’?因为精益眼镜店技术相当雄厚,检测设备很先进,验光人员获得了国家颁布的检验师资格……”说这话的人是潼南县质监局副局长王某,电视字幕显示了他的身份。对此,精益眼镜18店的蒋老板表示,那不是广告,是电视短片,它是对精益18店成立几年来的一个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