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电工疯狂窃电 依法逮捕 (2004-10-13)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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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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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铜陵县天门镇新华村的村电工吴某却靠电“吃”电,打起窃电的主意,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据了解,2004年1月7日,铜陵县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班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县天门镇新华村的1号配电台区有人为窃电迹象,便对该村电工吴某进行了盘查,吴某交代了自己窃电的事实。供电部门随即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经查实,吴某自2003年8月13日当上该村电工以来,利用其所掌握的用电知识,采取非法手段,疯狂窃电,在100多天时间内共窃电折合约13000元。2004年8月25日,铜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吴某批准逮捕。铜陵县公安局立即调派警力进行蹲点布控,将吴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