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秤误差六吨事主赔偿一万 (2004-10-20)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温州都市报
浏览:1402
日前,在工商人员的帮助下,瑞安废铁收购商曹某终于从黄某手中获得了1万元的赔偿。 此前,曹某向瑞安市工商局“96315”举报投诉中心反映称,他几天前购买的一批废铁在塘下镇海安办事处某公秤处过秤,出现6吨误差,要求调解。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9月25日上午,一外地人上门向曹某推销一批废铁,曹某将其领到塘下镇海安办事处黄某的公秤处过秤,废铁重量为21吨。该处以每吨0.8元收取过秤费。曹某付款买下这批货后,当场联系到下家予以转卖,并在当天下午提货物时再次到该公秤处称重,结果显示为15吨,前后6吨的误差致使曹某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元。而此时,外地人留下的联系手机已关机,失去联络。黄某对以上事实均予以肯定,承认自己过秤误差的责任。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上述一致意见。 据黄某反映,该公秤处开业以来从未发生过类似情况,而曹某也声称自己从事废铁生意五六年了,一直在该处过秤,从没碰到过这种事情。考虑到事出蹊跷,工商执法人员建议当事人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