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质疑供热收费计算方法 (2004-11-2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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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青岛市开始对市民全面供暖。可是,市民王先生还在为缴纳多少供暖费的问题发愁。今年电热集团不再按以往他家90平方米的标准收取费用,由于房产证上没有标明具体使用面积是多少,因此,他要按照建筑面积乘以75%的折算值来缴纳采暖费,这样一来,他要比以前多交纳600多元。 按照建筑面积的75%折算合不合理,供暖公司有没有义务或责任帮助居民测量住房的使用面积,房产证上为什么不标明使用面积,找第三方测量时,每平方米要交纳2元左右的服务费,这个钱由谁来出?遇到这些问题的不仅是王先生一人,还有他家周围两栋楼房的200多户居民。 王先生在电热集团得到的答复是:供热单位没有为居民测量使用面积的资质,需要居民自己花钱请第三方来测量,或者可以先按照75%的面积缴纳取暖费,等找到了测量单位再多退少补。钱到底是交还是不交,眼看着供暖了,大家心都悬着。 11月9日,记者就王先生反映的问题采访了青岛市物价局。据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该局2004年256号文件规定,使用面积按照房产证上标注的使用面积确定,若只标有建筑面积,则按照建筑面积乘以75%进行折算。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数据不是凭空捏造的,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经验性。如果两方面都无数据,则通过双方实际测量认可,如存在异议,用户可以与电热集团共同找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公司进行实地测量,如达不成协议,有异议一方可申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测量认定。但是,由谁来付费、由谁来测量,国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市电热集团服务监督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供热部门没有测量资质,不能入户测量。”该人员表示,居民房产证上没有标明使用面积不是电热集团的责任,居民应该找有测量资质的单位,他建议居民最好按照建筑面积乘以75%的这个标准交费,等市民能够提供有效的使用面积证明时,再多退少补。至于如何提供有效的使用面积证明,他认为应该由住户自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