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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暖收费起争议 专家建议改进计量方式 (2004-12-27)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新华 浏览:1308
  每到冬季供暖期,暖气不暖、暖气过热、供热滞后、供热株连等供热方与用热方之间的矛盾,就一出出上演。有关专家认为,矛盾背后隐藏的是现行“集中供暖”体制的种种弊端。2003年,建设部一纸《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北、西北、华北“三北”地区和山东、河南两省的供热体制改革开始了“破冰之旅”。但热计量改造、价格收费机制改革、供热企业改革等一道道难题,使这项工作的难度丝毫不小于住房改革等其他福利制度改革。 受不交暖气费户的株连,挨冻的老人围被而坐   居民嫌热费太高,供热单位嫌本难保   在济南市公共服务热线受理的供热问题投诉中,反映停热催费与交费无热的问题最多。济南中润裕华园小区的住户反映,今年因为个别业户没有交纳采暖费,小区内近500户居民在集中供暖开始的四、五天后仍在挨冻。饱受“连坐之苦”的居民认为,供暖公司想什么时候停暖就什么时候停,完全不顾居民的感受。一些居民有的嫌暖气不热不用暖;有的只是买了房没住人,因而没交费,人家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不能这样就停我们的暖气吧。   面对责难,负责供热的热力公司一肚子苦水。济南开发区热力公司负责供暖的一个小区,两年拖欠的采暖费加滞纳金达55万多元。为了维持企业正常运营,只能停止供热,直到他们把采暖费交上。济南市供热处负责人也解释说,老居民楼的集中供暖管道大多是单管串联式的,用户在享受同质的供热服务时被牢牢捆在一起。供热部门只对单位而不对单户居民办理用热或停热手续。   除此之外,对暖气不热或过热,供暖费用按面积收取等问题,居民的意见也很大。用热户和供热单位争论愈演愈烈。一方嫌热费太高,一方嫌本难保;一方抱怨自己没有得到优质的服务,一方又说我亏本给你供热你还挑三拣四……   专家分析,这些纠纷背后隐藏的是我国集中供热体制的弊端。“供热体制没有跟上供热市场化的步伐。过去的福利供热,在供热方式上搞‘一刀切’,不管居民用不用、用多少。而现在供热公司开始市场化经营,供暖收费无可厚非。”山东建筑学会热能动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刁乃仁分析说,不再享受福利供暖、需要自己承担取暖费用的居民当然更加关注计量方式和供热服务质量,而目前这两方面,尤其是按面积收费的计量方式显然不能让用热户满意。这样一来,纠纷就容易出现了。加上供热单位多为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具有垄断经营性质。服务差、设备陈旧、亏损严重,难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使供、用热矛盾显得更为突出。 供暖体制改革难度不小于房改   专家认为,解决供热纠纷等问题的关键在于进行供热体制改革,改进计量方式,让居民能够多用多交、少用少交,合理付费。同时打破国有供热企业的垄断局面,推进供热企业自身改革。   按照建设部的部署,我国计划用十年的时间完成供热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热商品化、货币化;逐步推行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形成节能机制;以及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等。   供暖体制改革已经迈开了步伐。但对改革的难度,有关人士却不敢小视。正如济南市供热办主任刘伟亮所说,这项工作的难度丝毫不小于住房改革等其他福利制度改革。   刘伟亮认为,供暖是一项每年都按时必须进行的工作,有一点疏漏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同时,目前供热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如收费方式的改革、价格改革等还跟不上。   首先,供热价格机制必须完善。目前,供热企业苦恼于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不能“随动”。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价格是随市场行情波动的,今年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就使供热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很多,而产品即“热”价却是由政府控制,这种由于“煤热价格倒挂”引发的政策性亏损只能由供热企业自己承担。目前的供热价格机制必须作出调整才能适应整个供热体制改革的步伐。   有关专家分析,“热”的市场化与落后的供热系统之间的矛盾也是阻碍供热体制改革推进的因素。目前的单管串联式的系统把用热户捆成一个集体,单个取暖户作为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显然与“热”的市场化步调不一致。但已经成型的硬件系统,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改变。   因此,“供暖体制改革必须稳步推进。”刘伟亮认为,先推行好“分户计量”等“热计量”方式改造,并完善价格制度等配套制度,才能减小供暖体制改革的难度。   实行热计量收费“好事多磨”   多年来一直实行的、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供暖费用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指责。转而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费被寄予厚望,并作为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得以在部分城市试点。但有关专家提醒,“热计量”改造不可能一路坦途,而需要稳步推进。   按建筑面积收费,而不是按实际消耗热量计算收取,造成了热费与热量的脱钩。“在这种情况下,采暖户用多用少一个样,根本没有节能意识。”济南市供热办负责人说。而“分户计量”、“分楼计量”“分小区计量”等“热计量”计费方式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即按用户实际耗热量收取暖费。由于各家供暖设施有了一定独立性,用与不用、用多用少都可以由自己做主。   虽然有很多优点,但推广“热计量”也面临重重困难。“热计量”收费方式涉及到房屋的设计和建筑材料的使用等多个问题,需要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来配合。   刘伟亮介绍,现在大部分住宅的节能标准达不到“以热计量”的技术要求。居民住宅墙体节能、隔热功能都有限,热量的流失不可避免且数量可观。要想实现“热计量”,就必须解决住宅节能的问题。同时,每幢建筑和每个房间的热损耗数量都不一样,需要严格的实验测量并制定出“耗热系数”,并在计费时考虑这一因素。   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热计量”设计标准,也没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在各种具体标准没有出台的情况下,马上推行“热计量”计费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   刘伟亮建议,可先推行成本相对低廉的“分楼计量”“分小区计量”,实现用热户可以进行室温调控和节能的目标。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分户计量”的可行性。   电暖取代集中供暖是未来趋势?   在一片热闹的集中供暖体制改革的讨论声中,一种更为激进的观点被专家提出,即推广使用电暖,取代集中供暖。   电能供暖的方式有很多,如电散热器、电热锅炉和电热泵等。山东一些专家认为,集中供热涉及电厂、热厂、用户等多个经营环节,容易引发资费纠纷,同时集中供热要消耗大量煤炭,还平添管道铺设和维护、土地占用等投入及管理成本,既麻烦又浪费,应该被电暖等方式取代。   据介绍,从发展方向上看,水暖向电暖和气暖发展也是合乎环保发展趋势的。电能既清洁环保,又提高了采暖质量,可以实现住户随心所欲调节室温和开关的实际需要。   对此,刘伟亮提出了不同意见。“相比电暖,目前的集中供暖成本相对便宜,而且更节能。”刁乃仁也认为,热电又被还原成热能会造成资源浪费,在热电还是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不适宜大力推广电暖。   但也有专家提出,开辟电暖等新的供暖渠道和方式,对形成城市多元供暖结构、在城市公用事业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以济南为例,目前全市的热化率只有40%左右,许多老城区的居民、尤其是平房户,不得不使用蜂窝煤取暖,既造成了空气污染,又埋下了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在这些地方推广使用电暖或建立小型的电力供暖中心,作为城市集中供暖的重要补充形式,可以扩大城市供热覆盖率,方便更多居民的生活。   他山之石   欧洲供暖体制:集中供热分户计量   在国外尤其是欧洲,主要采取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方式。这是20世纪70年代,在欧洲国家纷纷开展节能运动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供暖体制。这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供热体制改革有一定借鉴作用。   据了解,法国、德国、波兰、匈牙利、丹麦等国家的供热工作开展较好。从热表的研制、标准的制定到仪器的检测使用,这些国家的做法都已相当成熟。“热表”经历了从机械式、电子模拟积分式、电子数积分式,直到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智能式的发展过程。   同时,一些标准的制定实施真正做到了让用户放心。1998年,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标准文件:《OIML-R75号国际建议热量表(Heat meters)》。20世纪90年代,用户热表基本定型,设计趋于一致。1997年4月,欧共体正式通过了统一的热量表标准代号EN?1434。   用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适合用户自己家庭计暖的仪器,还可以选择分户计量方式。在法国,用暖家庭分户计量是根据居民的职业特点、居住情况等具体情况灵活实行的,比如采取按家庭户或按单元(楼房、小区)计量等方法。如一个小区里居住的大多是教师,同质性较高,则每栋楼或每个单元装上一只热表即可。   在收费方式上,欧洲国家主要采取按用热量收费,同时考虑建筑面积的收费方式,以避免热量互导等情况带来的计量误差。虽然他们的收费方式多种多样,但在收费款项、数额等方面都比较透明。   除了集中供热,国外还有其他的取暖方式,这是由其能源结构决定的。由于法国等一些国家核发电技术比较成熟、应用广泛,用电比较便宜。因此,用户购买电暖气自行采暖的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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