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纺织品从量计征 (2005-01-05)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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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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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日前公布即将开征的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就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征税方案采用从量计征的方法,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率。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分为0.3元/件(套、条)和0.2元/件(套、条)两档;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我国决定在2005年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后对六大类31种纺织品采取从量税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出口市场应适用统一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