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出租车涉嫌一元欺诈后续:是谁在纵容欺诈 (2005-03-14)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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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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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沈城出租车,利用监管漏洞,侵占他人钱财的行为,是一种不和谐的细节,给沈阳的城市文明抹了黑;对这种现象应该严厉打击和制止,并给予强烈的社会谴责。”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做上述表示。 确实是欺诈行为 “不要说一元钱,就是一分钱也是欺诈。”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部主任郭铁城说。昨日本报《沈城出租车涉嫌“一元钱”欺诈》一文刊发后,在沈城各界引起了较大反响。郭铁城明确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在明知道出租车计时器有较大“误差”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多收取车费,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对这种现象,应该严厉打击和制止,并给予强烈谴责。 据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介绍,利用监管漏洞和沈阳人的豪爽来侵害消费者权益,并将之变成一种行业的不正当利益,这种情况十分值得警觉。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处于弱势状态,一不小心就掉进商家设下的陷阱,并且很难投诉、取证。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出租车处于强势地位和管理部门的袒护。在《时代商报》之前,还没有媒体对此现象进行披露,也没听到全国消协系统有此项投诉。 监管部门应负责任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吕家吉表示,《时代商报》报道此事十分有意义。在打造和谐沈阳这一过程中,需要许多文明的细节来推动。而出租车行业是沈阳的一个窗口,其细节如何反映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利用计时器时差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做法,给沈阳市抹了黑,这可能会影响到沈阳投资环境的形象。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该有一定的责任。消协在调查中发现,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许多都是行业利益或部门利益在作祟,其背后都有监管部门的影子。以致于消协在查处侵权案件和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也遭遇到不少阻力,甚至有的部门还根据自己部门的利益来解释相关法规。 监管方面存在漏洞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表示,与南方发达城市相比,沈阳一些法规因缺乏细节而不够具体、完善,“一元钱”欺诈就显现了这个问题。 沈阳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存在“一元钱”欺诈这一问题,但出租车流动大,管理起来比较吃力,有一些漏洞我相信消费者也能理解。另外,也不能完全说“的哥”“一元钱”欺诈。比如,乘客21点50分乘车,22点10分下车,是否应该多支付一元钱?另据其介绍,计时器检测归质监部门负责。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沈阳市计量测试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王学欣表示,国家规定电子计时器可以有误差,但有一定的标准,误差在十多分钟的情况肯定是不允许的。但目前沈阳没有对强制检验出租车计时器做出规定,所以只能凭司机自愿。如果司机不来检,质监部门也没有办法。如果掌握了技巧,司机完全可以自己调整计时器时间,就像调电子表一样简单,也不会因此受到处罚。在该所现场,记者看到有多辆出租车在测试计价器,但没有一辆校对计时器。该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负责测试计时器。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关于出租车运价,沈阳市物价局已经明确规定,22时以前起步价为7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