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板中药短斤少两 (2005-04-13)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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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李先生到济南某医院中药房取药时,药房少给了1克冬虫夏草,这位较真的李先生要求医院给个说法。没想到“一克事件”触发了一个空白点,这就是医院中药房的计量实际上没有人能够监督,医院方面干的是良心活,给不给消费者足斤足两,完全看药剂师的职业道德。 当天上午,李先生到济南某医院看病,主治医生给他开了5克冬虫夏草,每克高达60. 76元,因此,到药房取药时,他提醒药剂师一定给足秤。医院中药房外没有供患者复秤用的公平秤,而里面用来称药的秤也看不到,取药时,李先生问够秤吗,药剂师回答够秤,李先生要求当面复秤,但药剂师不肯,请他到后面去复秤。李先生复秤时发现竟少了1克,1克就是60多元呀!李先生责问为何少给1克,药剂师辩解说称重时掉了一颗,李先生追问这掉了的为什么不补上呢。李先生认为这是撒谎,因为1克冬虫夏草要好几颗呢。 现场的患者对此议论纷纷,一位老者说,医院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关键是中药不足量药效就达不到,还耽误病人治病。 医院药房只想补这少给的1克,但较真儿的李先生要求医院方面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应该赔偿5克冬虫夏草。医院纠纷办一位主任说,医院不属于经营者,不适用该法律规定。李先生最后只得到了少给的1克冬虫夏草。 患者该不该要求5倍赔偿?记者采访了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李律师说,医院是经营者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至于赔几倍合适,法律上还没有规定,因为现在的医院中药房根本就没有缺一罚十的类似承诺。李律师说,这是一个普遍问题,这位较真儿的消费者实际上一下子撞出一个空白点,这就是医院中药房的计量是否准确实际上没有人能够监督,医院方面干的是良心活,给不给消费者足斤足两,完全看药剂师的职业道德。 李律师说,该医院中药房在交易过程中实际上违反了基本诚信原则,因为交易程序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一种程序,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讲,必须让消费者看到足秤,药房却是暗箱操作,这就违反了基本诚信原则。李律师建议这位消费者到工商局、质监局去举报,从公平交易、计量诚信等方面处罚医院。 李律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哪里有“苛刻”的消费者哪里就有最守法的商家,很少人怀疑医院的药房能够缺斤少两,这位消费者较真儿是对的,应该提倡,这对其他医院药房也有震慑作用;二是劝医院中药房不要把“一克事件”当小事,如果不是消费者较真儿,他们就沾了1克的光。但是从长远来说,受损的将是医院的信誉;三是从政府角度来说,必须加强对医院中药房的行政监督,建立诚信档案,工商质监部门应该从医院中药房销售中药程序上着手,改变目前监管缺失,消费者权益无从保护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