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税控机偷税63万元 (2005-08-01)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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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地税局对该区一加油站通过税控加油机人为调增销售数量,调低销售单价及金额的偷税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缴纳欠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0万元。 经查,该公司2003年至2004年采用上述手段共少记销售收入406.28万元,偷税63.62万元,占同期应纳税额的94.94%。对此,该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对纳税人偷税行为作出了追缴所偷税费66.83万元,加收滞纳金10.75万元,并处所偷税款50%的罚款32.88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