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污染检测标准“不合”家具检测标准急待升级 (2005-09-0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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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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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明介绍,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接到消费者对家具的投诉59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投诉“大户”为家具散发有害气体使得室内空气有害物质(甲醛、TVOC等)含量超标。 针对此问题,大部分企业、行业组织的负责人都表示,目前的《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以下简称《家具》)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室内》)之间的“不兼容”是致使此类问题频频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摆了“合格”家具的房子住不了 今年5月初,唐女士购买了某家具厂生产的鞋柜、床头柜和书桌,买回来后发现味特别大。后经相关结构据《室内》对唐女士房间空气检测,发现甲醛含量超标6倍。唐女士开始和厂家交涉,要求退货。厂家称,唐女士所购家具都经过了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检测,甲醛释放量达标,并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厂家认为,唐女士检测的是房间的空气,当然不能以空气的甲醛含量来衡量木材。厂家表示,家具有点味是难免的。如果唐女士觉不能忍受,公司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给予退货,但会收取相应的包装费和破损费。 向消协投诉家具污染问题的消费者,遭遇大多和唐女士相仿:家具摆进房子,室内空气污染严重,无法住人;搬出家具,室内污染消失。但家具依照国家强制标准《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却是合格的,企业也正式依这个标准来“答复”消费者的。 《家具》难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曾参与制定《家具》的北京木材家具质检站站长罗昕表示,《家具》和《室内》两种标准适用范围不同,前者所检对象是家具,后者为整体室内空气;而且前者为强制性标准,后者为推荐标准,只是鼓励企业使用。“室内空气是一个集合体,把室内空气污染原因全部归结到家具上是不合理的”,罗昕说。 北京市装饰协会室内环保委员会秘书长张丝佳则表示,目前的《家具》标准存在缺陷:首先,该标准针对的是家具的材料,而非家具成品,“用一块板子来说明家具整体合格,不科学”;其次《家具》标准相关条目大多限定的是家具板材的污染物含量,而非释放量;《家具》只针对甲醛一项,其他的污染并没有涉及。“从这个角度说,这个标准只对家具企业有效,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明显不足”,张丝佳说。 业内呼吁出台新标准 北京市家具协会副秘书长马丽英认为,按目前的《家具》标准,大部分企业的家具都是合格的,但消费者投诉依然这么多,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什么样的家具是好家具?以消费者的居住健康为标准考量过关的家具才是好家具。”张丝佳态度鲜明。张丝佳呼吁业内和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制定更人性、更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新标准。 集美集团董事长赵建国也表示,目前业内要重视标准问题,在探讨之后要拿出更好的办法。北京市场协会家居分会秘书长刘晨认为,目前对于行业来说,《家具》虽然存在缺陷,但其是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如果要出台新标准,也一定要考虑到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