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成才”改电表 偷电被拘不划算 (2006-01-2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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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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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省电钱,买来许多有关电的书籍“刻苦钻研”,随后擅自破坏、修改电表窃电。近日,天桥警方将此人行政拘留。 2006年1月17日,济南电力公司稽查大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某宿舍区内窃电。当天下午,天桥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会同供电部门前去嫌疑人张某住处检查,结果发现电表的铅封被破坏,线路板有明显的焊点,疑为窃电。民警遂将张某带回公安局进一步审查。 经审查,张某交代,2005年11月他搬进岳父家居住,为了能省点电费,买来大量有关电路知识的书籍研究,很快掌握了电表的计费原理,在反复试验后制作了“窃电电表”。 根据计算,张某窃电量为750度,折合人民币405元。目前,张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