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测试结论“不合格” 法院却判消费者败诉 (2006-04-1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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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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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计量测试所结论为“不合格”的测试报告去索赔,法院却判消费者李兵(化名)败诉。 十多公斤散装果冻买回家 2003年3月23日,李兵在沈阳中街一超市买了十多公斤的散装果冻,花了1500多元。“我看那里的散装果冻挺好,比批发市场的都便宜,我家里有个小卖店,就当是在那上货了。”交款之后,超市给李兵开了3张发票。 “我虽然买的是散装的,但是卖的时候是按单个卖,以前在批发市场买时有不够秤的现象,超市的到底够不够秤呢?”买完果冻的第三天,李兵带着果冻到市计量测试所测试。测试所将20个果冻去壳后进行了称重,结果比标重差了73.626克,结论为不合格。 打官司索赔1500元 拿着不合格的测试结论,李兵找到超市要求退货。并索赔1500多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李兵将超市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李兵认为既然包装上已经标明了重量,就应该按照这个重量计算,而测量所的结论已经证明了超市就是缺斤少两,应该赔偿消费者。超市方面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零售行业销售散装果冻的商业惯例,并不 存在不够秤的情况。 消费者索赔输官司 大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将单个重量较少的果冻,按500克为计量单位,散装出售没有不当之处,而李兵也是按照散装来买的。对于李兵的要求,法院认为不妥,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了诉讼。李兵随后提起上诉。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兵购买果冻时接受了散装称重的销售方式,最后却要求按定量包装商品计算果冻重量,依据不足;同时,超市将单个包装的果冻以整体计量的方式销售属于商业惯例,李兵对这个是明知的,法院最后驳回了李兵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