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一份错误检测报告,导致安徽威尔曼药业公司损失近十五万余元。日前,威尔曼药业公司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告上东城法院,索赔15万元。
2005年1月,安徽威尔曼药业公司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新开发的产品液体钙软胶囊进行样品检测。2005年10月,疾控中心向药业公司出具了该份产品的检测报告。可是,当药业公司将该检测产品作为新产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时,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拒绝批准,理由是疾控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功能试验的剂量与产品推荐摄入量不一致。药业公司为了新药上市,先后投入了15万元,其中检测费一项就达9万余元,这些损失药业公司认为应该由疾控中心承担。
据威尔曼药业公司称,疾控中心在2005年10月10日出具的该份产品检测报告中,对于相关剂量的表述有严重错误,即实际是以碳酸钙计量的,而疾控中心却在报告中表述为以钙计量。疾控中心作为国家权威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本应准确、严谨,而出现这种低级失误,药业公司表示难以理解。所以,药业公司将疾控中心推上了东城法院的法庭,索赔15万元。
据悉,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认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结论表述存在失误,但实验本身不存在问题。并认为疾控中心完全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澄清报告中的表述错误,药业公司完全可以向药监局再次提出新药申请,而不应将矛头指向疾控中心,对于药业公司提出的赔偿要求,疾控中心表示不愿赔偿。此案的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初步调解,疾控中心表示愿意退还检测费9万余元,即免费为原告作了检测,但对于其他损失,疾控中心拒绝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