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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货车超载罚款1000元 复检没超载误差有好几吨

发布时间:2008-01-03 作者: 来源: 浏览:1004


  第一次称重时,大货车被指超重,交了1000元罚款;复检后,同一辆大货车的超限比例又变成了零。两种不同的结果,出自沈阳朝阳高速公路南出口处。华商晨报昨晚来稿说,问题出在路政部门的电子秤上,而且误差有好几吨。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台不准的秤,到底能称出多少公正?每天这一高速口会有上千台车出入,不知道这台不准确的秤检查出多少超载司机,又有多少司机交了多少罚款。

  司机:我的车肯定没超载

  12月26日22时许,一司机急切地给记者打来电话:“我的车在高速公路出口被拦截,路政人员说我的车超载,要罚款。我的车肯定没超载啊!”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朝阳高速公路南出口处东侧一通道,一辆大型红色货车停在那里。“路政人员说我们车超载,非得让我们交纳罚款。”司机周师傅一脸无辜地表示,装车的时候我眼看着检斤的,我们车自重是16.08吨,装载了39.42吨的钢材,加起来整车是55.5吨。

  据司机介绍,他们装载了货物以后在辽中县的茨榆陀入口上的高速公路。“我们在茨榆陀站上高速的时候都非常正常啊,也没人告诉我们超载,也没有不允许我们上路啊!”另一名司机于师傅也说。

  “我们到朝阳站出口的时候是下午4点多,一名姓徐的路政人员告诉我们,我们的车整重58.08吨。”司机周师傅说,他们的车是6轴车,按照规定允许装载55吨货物,超过5%才掏罚款呢,“要是我们超载,高速也不能让我们上啊。”

  周师傅说:“开始的时候,姓徐的说可以给我们复检。”

  随后,车主马先生等人来到现场,跟路政人员几经交涉。“后来他们又跟领导汇报,说是就按这个结果处罚,不给复检了。”马先生说,他们只好交了1000元罚款。

  路政:“得以我们的秤为准”

  “他车走的路是我们的路,那他就得以我们的秤为准。至于秤好不好使,跟我们无关。”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朝阳管理处路政科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

  “每天出入上千辆车,如果每辆车都说自己不超(载)的话,那我们这检测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路政科科长赵枫说。

  记者问:“如果司机认为自己没有超载,有什么重新检测的办法吗?”

  赵枫回答:“没有。”

  而当记者索要相关处罚依据时,路政科的人员并不能提供。

  在一份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12月10日的会议纪要上,第七条写着:对于在收费站出口计重设备检测后,超载比例小于20%(含20%)的普通货车,无论入口是否进行超限检测,都要给予放行。

  复检:结果显示货车不超载

  昨日13时20分,在司机的坚持下,朝阳管理处组织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复检。结果显示,整车重量是52.5吨,超限比例为零。

  记者问:“这辆车就不算超载了吧?”

  赵科长:“不算。”

  记者:“那就不罚款了吧?”

  赵科长:“是的。”

  记者:“那你们的电子秤怎么有好几吨的误差?”

  “可能是我们出口的衡器秤不准吧。”赵枫科长解释说。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朝阳管理处已经退回车主1000元罚款,并赔偿货主500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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