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重大电工窃电案件,并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刘某是寿光市上口镇的一名电工,2009年以来,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自改动四台变压器计费电能表内部结构、伪造电能表计量检定封印等手法进行窃电。半年多时间,刘某疯狂窃电达8万度之多,价值约4万余元。今年6月初,该窃电案件被寿光市供电公司营业稽查人员查处。6月14日,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捕。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改动电能表内部结构窃电高达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潍坊市电业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电力法的规定,窃电者除了补交相应的电费之外,还需再缴纳相应电费三倍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