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h官网入口 http://www.wphostdoc.com/
hth官网入口
——计量行业门户网站
计量资讯速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综合资讯

私改电表偷电价值33万 两老板被罚百万判十年

发布时间:2010-11-19 作者: 来源: 浏览:1357887

      两名小老板为缩减经营场所开支,请人私改电表偷电33.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此前,供电局已对两人处以100万元罚款。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间,史某和夏某在丰台区新华街一里一号,雇用他人对其使用的电表进行改动,以盗窃电力,经鉴定所盗电力价值人民币33.5万元。两人被控盗窃罪。

  法庭上,两人对于指控都表示认罪。夏某说,2008年他租了一个二层楼,开了一间旅馆和洗浴中心,然后将另外的房间转租出去。小楼里共开了七家商店,分别是烧烤店、烙饼店、网吧、保健品店、旅馆、洗浴中心和一个烟店。朋友史某则在此处开了一家网吧。

  由于是新开的店,客流稀少,生意不景气。一天一个男子找上门来,说自己可以改电表,能够省下电费,于是史某与夏某各出了3000元,让该人对电表“动了手脚”。“我跟对方说少改点,只要少缴20%就行,谁知道这个人没听我的,结果少交了60%多,只用了16个月就被供电局查了出来。”史某说。

  夏某说虽然自己少交钱了,但是对于其他转租户来说,一点没有少交钱。夏某给其他租户安装了几款简易的电表,而且以每度电1元的价格收费。据悉,供电局查出两人偷电后,对他们处以罚款100多万元。“3倍的罚款,3倍啊!”夏某说自己的家人到处借钱,才交上了罚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夏某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但二人较好的认罪态度,本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通知 我要订购 我要订购
公告 征订通知 征订通知
会员注册
已有账号,
会员登陆
完善信息
找回密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