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东等人专门为一些爱贪小便宜的居民做手脚改动电表。日前,上海虹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东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孙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姚莉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丁倩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其余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方东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从2007年起,方东开始为居民改动电表窃电,每改动一只电表收费200元至300元不等。几年来,方东帮助用电户改动电表窃电共计有26户,窃电金额共计59660.97元。
方东为了赚钱,只要有人叫他去改电表偷电,他就上门“服务”。本市一居民孙桐就曾是方东的“客户”。2007年初,方东在孙桐家的总电源开关盒内安装了一只空气开关用于控制用电量。嗣后,经过电力相关部门计算证明,孙桐的住所窃电金额达7487.38元。此外,方东采用类似的手法“帮助”丁倩等25户用电户改动电表窃电,窃电金额共计59660.97元。
法院认为,方东分别与孙桐等8人结伙窃取国家电力,其中方东盗窃数额巨大,孙桐、丁倩盗窃数额较大,均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方东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孙桐等人退赔了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其余5名被告人犯罪较轻,均可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