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建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新疆)的批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建立非自动衡器(电子汽车衡)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的请示》(新质监[2012]101号)收悉。根据全国非自动衡器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的基础上筹建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新疆)。
请你局抓紧组织筹建。筹建工作结束后,由总局授权后方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工作。
2012年8月24日
关于同意筹建国家热量表型式评价实验室(新疆)的批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建立热量表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的请示》(新质监[2012]100号)收悉。根据全国热量表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的基础上筹建国家热量表型式评价实验室(新疆)。
请你局积极落实地方政府投入,抓紧组织进行筹建。筹建工作结束后,由总局授权后方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热量表型式评价工作。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