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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碰到路侧停车电子计费“算错账”?这样做

发布时间:2019-02-21 作者: 来源: 浏览:6503

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已经在本市的东城、西城和通州区,运行了近2个月。最近,车主于先生拨打交通新闻热线65150808(微信公众号“1039调查团”)反映,在东城区光明路的路侧停车时,电子设备计时错误,多收取了停车费用。于先生多次拨打北京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客服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但于先生的等待时间已经超过了答复期限,还是没有得到回音。

除了于先生外,不少听众也向我们反映了同样的问题。设备计时错误的原因是什么?车主投诉回复不及时,又该怎么办呢?

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计时错误

上午10点,在东城区光明路和夕照寺街交叉口,记者看到,东西走向的光明路两侧,都设置了从高处拍摄,记录停车时间的电子视频设备。

停车公示牌上的计费标准显示,白天首小时内,小型车停车每15分钟,收费2.5元。停车管理员说,如果停车时间不到15分钟,车辆可以免费停放。

光明路上的收费牌/记者拍摄

光明路的路侧车位/记者拍摄

今年1月21日,于先生在光明路上临时停放车辆,孩子下车后立即驶离现场,停车不到10分钟,本来不应缴费。

可是,北京交通APP则显示,于先生停车39分钟,得缴纳5元停车费。更让人费解的是,除了停放照片是于先生的车,入场车辆的照片并不是他的车,驶出停车位的照片则是空白的。

于先生表示,入场车辆的尾号是9,而他的车尾号是3,从照片中的车辆外形,也可以清楚的判断,计费系统开始计时的时间依据不足。

于先生的错误计费订单/当事人提供截图

入场和停放照片不一致/当事人提供截图

这已经不是于先生第一次遇到路侧电子停车计费错误的问题。今年1月9日,于先生在东城区五老胡同,停车不到10分钟,却被计时为37分钟。

不同的是,这次错误计时,是在当时东城区已经开通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的情况下,停车收费员人工记录的。

于先生首次遇到计费错误/当事人提供截图

于先生表示,1月9日东城区已经开通了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按理说不再需要收费员手工计费。但在停车过程中,收费员却要求记录于先生的入场时间。

在离开现场时,于先生向收费员示意并询问是否需要付费,收费员给出了停车不到15分钟,不需要付费的答案。但是,他在事后却收到了缴纳5元停车费的提示信息。

12328逾期未回应

遇到两次计费错误,于先生拨打了北京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投诉,客服人员表示,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可于先生说,1月9日、1月21日发生的两起计费问题,处理时限都已超过15个工作日,也没有工作人员回应。

记者和于先生一起,再次拨打了12328热线,客服人员回复说,每个投诉回应的时间都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超期未回复的,客服会转告相关部门加紧督办。

另外,据北京市路侧电子停车收费相关规定,停车费的最长缴费期限为30天,逾期未缴费的,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可能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至1000元罚款。

眼看交费时限就要到了,于先生怕迟迟不交费产生滞纳金,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先垫付了两笔停车费。

计时错误仍在发生

不仅是于先生,1月22日,在东城区陶然大厦两侧停车场,王先生停车1小时45分钟,离开现场前就交清21.25元费用。

1月25日,王先生又收到一笔计费开始时间相同的停车费订单,重复计费,停车时间显示近2天2个小时,需要交纳372元费用。另外,两笔订单的入场照片均显示为空白。王先生1月底拨打12328投诉,至今也没有收到回音。

在西城区长椿街路北停车的唐先生,也遇到了电子设备重复计时的问题。两次停车的开始时间相同,但结束时间却不一致。


调查·成果

1 计费错误原因:管理员错误操作引发

针对于先生等人遇到的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设备计费错误问题,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进行了核实和调查。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工程师徐跃回复说,这是由于当时现场管理员操作失误,使用手持终端pos机进行订单的结算,导致产生错误订单。而按照相关规定,停车管理员的pos机应主要用于现场的应急管理,不应该结算订单,从而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干扰订单生成。

2 解决:核实错误订单,提高设备稳定性

针对这些错误订单,徐跃表示,已经联系了东城区和西城区交通委,进行订单错误的处理。其次,针对管理员错误使用pos机问题,也会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管理员按照操作规程为停车人提供服务。另外,还将持续加强对电子收费设备、网络设备等巡检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3 加快12328办理效率,错误计费不处罚

如果12328热线处理错误订单不及时,超过15个工作日,仍没有给出答复,将由各区停车管理部门予以督促。徐跃说,根据《北京市交通行业举报投诉管理办法》,12328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意见。市交通委将继续督促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加快投诉处理工作,提高处理效率。另外,如果经核实后,确属错误订单的,即使交费时限超过30天,也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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